视障者彭杰:为1700万同胞的就业出行权益发声

【视障者彭杰】1700万视障者的就业与出行困局:法律撑腰下的权威诉求与*指南

大家好,我是视障者彭杰,一名普法学习者,也是一名熟练操作电脑的视障人士。我曾受邀参加东莞、深圳、湖南、广州等地的企业无障碍座谈会,近距离见证部分企业在视障群体就业适配、办公环境改造上的探索与不足。结合中国残联公开数据、中国盲协2024-2025年专项工作成果及现行权威法规,今天把1700万视障同胞的就业与出行困境、法律依据、*路径讲透,让相关部门精准对接需求,让更多视障朋友懂得用法律守护自身权益。

一、就业:打破“按摩唯一”刻板牢笼,法律赋予多元就业权利

1. 现实痛点:90%就业集中于按摩,7成视障者转行无门

中国残联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我国视障人群达1731万,超90%的就业岗位集中在按摩领域,形成“视障=按摩”的刻板认知闭环。中国盲协调研明确,超7成视障者希望从事互联网客服、有声书录制、数据标注、法律辅助等多元化岗位,现实阻碍却层层叠加:

就业歧视与认知盲区并存:不少企业看到“视障”身份直接拒绝招录,即便求职者熟练使用读屏软件、精通电脑操作;多地企业无障碍座谈会反馈,多数企业对“视障者能胜任哪些岗位”“如何低成本改造办公环境”缺乏认知,成为招聘拦路虎。

按摩行业权益保障缺失:广州盲人胡师傅在按摩店工作10年,新店老板以“全盲使用电器不安全”为由变相辞退,既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保,更无经济补偿。此类低薪、无社保、无晋升空间的困境,在按摩行业具有普遍性。

2. *实践:多元就业案例与企业探索成效显著

困境中已有众多先行者证明视障者的多元就业潜力:

个人创业带动就业:南京00后视障小伙叶泓霆通过学习播音技能成为有声书主播,组建团队承接语音地图录制、小学读物有声版制作等项目,直接带动17名视障朋友就业,斩获全国残疾人职业规划大赛金奖;我本人熟练操作电脑处理文档、研究法律条文,身边不少视障朋友已成功入职互联网客服、翻译、字幕制作等岗位。

企业无障碍适配成果:深圳互联网企业试点数据标注岗位,通过配备读屏软件、优化办公系统无障碍适配,视障员工工作准确率达98%,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中国盲协与滴滴合作开展视障大学生职场训练营,12名结业学员中5人获得滴滴公益实习聘书,截至2025年7月,双方合作已惠及2万余名视障人士。

3. 法律与政策支撑(现行有效,可直接援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八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残疾为由歧视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应当为残疾人职工提供适合其身体状况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包括配备读屏软件、优化无障碍办公设备等合理便利。

《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国务院办公厅*〔2025〕23号):明确要求拓宽视障群体技能型就业渠道,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招录视障人士;互联网平台需对残疾人群体减免加盟费用、给予派单倾斜,将助残就业情况纳入社会责任评估指标;*兴办的便民服务网点应预留一定比例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

二、出行:扫清“看不见”的障碍,法律划定刚性红线

1. 四大核心痛点,直击出行安全与便利底线

盲道成“障碍道”:北京视障朋友曾繁荣通勤的400米路段,盲道断断续续,被电瓶车、共享单车、快递堆物随意占用,部分路段直接通向电线杆;上海崇明区某店铺因更换店招占用盲道搭建脚手架,未按要求整改被依法处罚;淞虹路地铁站4个出入口盲道与市政盲道“断联”,影响视障者独立通行。

红绿灯“无声”致险:多数城市老城区、部分新建路段未按规定安装过街音响提示装置,视障者只能靠听车流声判断通行时机,要么错失绿灯,要么冒着被车辆剐蹭的风险过街,安全隐患突出。

公共交通无障碍设施形同虚设:地铁闸机无语音提示,刷票后无法判断是否放行;公交站点缺乏精准语音报站,视障者常等错车、下错站;车站、地铁的自助购票机、查询机未配备盲文标识和语音功能,完全无法自主操作。

地铁通行流程繁琐,残疾证未实现直接过闸:《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明确规定盲人持有效证件可免费乘坐地铁,但多数城市未推行残疾证直接刷卡/扫码过闸机制,视障者即便持有残疾证,无本地“爱心卡”仍需绕行人工绿色通道,反复出示证件核验,耗时且沟通不便。非本地户籍视障者因无法办理当地爱心卡,只能全程依赖人工协助,而苏州等城市已实现本地户籍持证残疾人“爱心码”扫码过闸,技术层面完全具备全国推广条件。

2. 法律红线(条文明确,处罚标准清晰)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2023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9月1日实施)

第22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无障碍设施的用途或者非法占用、损坏无障碍设施;公共交通工具和场站必须配备语音、盲文提示功能,允许导盲犬进入。

第23条:城市主干路、主要商业区、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和集中就读学校周边的人行横道,必须安装过街音响提示装置(红绿灯语音播报)。

第25条:新投入运营的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等,应当确保一定比例符合无障碍标准;既有设施具备改造条件的,必须逐步改造。

第65条:非法占用、损坏无障碍设施逾期未改正的,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明确要求落实残疾人乘坐城市轨道交通优待政策,简化通行流程,为残疾人出行提供便利。

地方配套法规:《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办法》明确,擅自占用盲道等无障碍设施的,由城管、住建等部门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可将企业纳入信用黑名单;住建部建办城〔2025〕7号通知要求,将盲道整治、无障碍通行流程优化纳入城市更新考核指标。

三、核心诉求(有法可依,精准具体)

1. 对就业部门的诉求

联合残联、企业开展有声主播、数据标注、互联网客服等多元化技能培训,配套就业推荐服务(依据《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第3条)。

督促企业落实无障碍办公改造与平等就业政策,对拒绝招录视障者、不提供合理便利的企业,依法追责并公示;推广东莞、深圳等地企业无障碍适配经验,组织雇主专项培训(依据《残疾人保障法》第38条)。

建立全国统一的视障者就业帮扶平台,定期公示适配岗位信息,打通企业与视障群体的对接渠道(依据《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第2条)。

2. 对交通、城管、住建等部门的诉求

全面推广红绿灯语音提示装置,参考北京(256个重点路口全覆盖)、中山(智能过街音响可通过APP或按钮触发)经验,在城市主干道、商业区、学校、医院周边路口实现全覆盖(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23条)。

开展盲道常态化整治,建立“街镇+部门”协同治理机制,对占用、损坏盲道的行为依法处罚;优化盲道设计,整改“断头盲道”“障碍盲道”,实现地铁站、公交站等重点场所盲道无缝衔接(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22条、第65条)。

推进公共交通无障碍改造,地铁闸机加装清晰语音提示,全国推广残疾证(含电子证)直接刷卡/扫码过闸功能,无需额外办理爱心卡,实现“一证通乘”;公交实现精准语音报站,明确播报线路、站点及到站信息;车站、地铁的自助设备全部配备盲文标识和语音功能(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25条、《“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

简化异地通行流程,落实“全国持证通用”政策,非本地户籍视障者持残疾证即可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的直接过闸、免费乘车待遇,不得设置户籍限制(依据《残疾人保障法》《“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

3. *实操指引(简洁易懂,直接可用)

遇就业歧视:向当地人社部门投诉,提交读屏操作能力证明、企业拒绝录用的书面/录音证据,要求依法查处。

发现设施问题:通过12345政务热线举报盲道被占、无障碍设施损坏或缺失,保留现场照片、录音等证据。

导盲犬被拒: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22条现场交涉,明确告知公共交通运营单位“不得限制导盲犬进入”,交涉无果可向残联或交通运输部门投诉。

地铁过闸遇阻:若持有效残疾证仍被要求强制走人工通道、拒绝办理直接过闸权限,可现场拍摄视频留存证据,拨打地铁服务热线或当地残联投诉电话,要求落实“一证通乘”政策。

中国盲人协会2025年专项工作通报及残联负责人人民网专访明确,国家将持续完善视障群体权益保障制度,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与多元化就业落地见效。这些政策的实现,需要相关部门主动作为、严格执法,更需要视障群体勇敢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让1700万视障者的平等权利从纸面落到实地。

发表于:2025-12-24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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