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三年就业帮扶计划行动:多领域协同推进就业帮扶意见报告
一、当前残疾人就业帮扶主要问题
在残疾人三年就业帮扶计划推进过程中,残疾人就业适配与岗位拓展面临双重挑战,且政企响应存在显著差异。一方面,盲人就业超95%集中于按摩行业,医学领域已明确颈椎病、腰椎病与久坐、久站等职业行为直接相关,但该关联尚未通过政策法规予以法定认定,未纳入国家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这一“医学有结论、政策未明确”的现状,导致机关、事业单位在设置盲人推拿岗位时顾虑重重,担心因缺乏政策依据引发社会层面的负面评价,岗位安置工作难以推进;另一方面,通信、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等领域虽存在岗位潜力,但残疾人就业融入度不足,且当前帮扶响应呈现“企业积极、*滞后”的明显分化——企业(如三大运营商)已主动对接残联探索客服岗位开发,部分企业已完成岗位需求梳理,但机关、事业单位尚未有明确行动,普遍以“残疾特征与岗位适配难”为由拖延推进,直接影响帮扶计划整体实施实效。
二、多领域协同就业帮扶实施路径
(一)推动盲人按摩岗位规范化安置
1. 完善政策法规支撑:推动人社、卫生健康部门联动,以医学领域已证实的“职业行为与病症关联”为依据,启动政策修订调研,形成《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修订建议稿)》,将办公人群因久坐、久站引发的颈椎病、腰椎病纳入其中,通过法定程序明确其职业属性,为机关、事业单位设置盲人推拿岗位提供合规政策依据,彻底打消岗位设置顾虑。
2. 加强社会认知引导:由宣传部门牵头,联合文旅、残联等单位,在政策修订期间同步开展宣传,通过地方电视台公益广告、政务新媒体健康科普、社区健康讲座等形式,传递“医学关联结论”与“政策认定进展”,宣传盲人按摩在缓解职场职业病中的专业价值,引导社会形成对该类岗位的正确认知,消除“岗位多余”的误解。
3. 规范岗位设置标准: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合理设置盲人推拿岗位,将其纳入单位健康福利体系,明确基础推拿服务频次,及“建立职工健康服务档案、定期反馈服务效果”的服务规范;由残联、人社部门建立评估机制,核查岗位运行情况,确保岗位实用高效、避免空设。
(二)拓展多部门特色就业岗位
1. 通信与*公共服务领域岗位开发(联合三大运营商):依托三大运营商已有的帮扶基础,人社、残联与企业完成对接,明确残疾人岗位设置方向——除运营商自身客服岗外,重点拓展*公开投诉热线岗位安置,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热线等,推动企业完成盲用操作系统配置、简化热线操作流程,确保盲人及肢体残疾且具备语言沟通能力的残疾人快速上岗,既补充*公共服务热线的服务力量,也进一步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巩固企业帮扶成果。
2. 城市管理辅助岗位设置(联合路政、城管、交警部门):针对机关单位响应滞后问题,住建、公安交管部门牵头,联合残联制定《城市管理残疾人辅助岗位方案》。方案需明确三项核心内容:一是岗位职责,以“劝导为主、不直接执法”为原则,配合执法人员劝导占用盲道、违规摆摊行为,尤其鼓励盲人辅助人员结合自身出行体验,向违规者直观传递盲道对视障群体的重要性,用自身经历感化对方;二是人员筛选标准,需持有残疾证且具备基本行动能力;三是保障措施,为岗位配备安全防护装备。要求路政、城管、交警部门在方案发布后完成岗位招录,推动机关单位主动落实帮扶责任,同时发挥残疾人在城市管理中的独特共情价值。
三、保障措施
1. 建立政企响应督导机制
- 责任分工:由残联牵头,人社、督查部门配合,成立专项督导小组,残联负责统筹协调,人社负责统计岗位落实数据,督查部门负责对滞后单位进行约谈。
- 督导要求:统计企业岗位进展、机关单位方案制定情况;核查机关单位岗位招录启动情况,对未启动的单位发放《整改通知书》;验收所有单位岗位落实结果,对仍未落实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将结果纳入单位年度绩效考核。
2. 落实残疾人权益保障:残联联合人社、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开展权益检查,重点核查三项内容:一是薪酬待遇,确保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与同岗位健全人同工同酬;二是工作环境,通信及*投诉热线岗位需配备盲用系统,城管辅助岗位需配备安全防护装备;三是社保缴纳,确保用人单位足额缴纳“五险一金”。同时开通“12385残疾人权益投诉热线”,24小时受理投诉,保障残疾人稳定就业、体面就业。
目录
残疾人三年就业帮扶计划行动:多领域协同推进就业帮扶意见报告
一、当前残疾人就业帮扶主要问题
在残疾人三年就业帮扶计划推进过程中,残疾人就业适配与岗位拓展面临双重挑战,且政企响应存在显著差异。一方面,盲人就业超95%集中于按摩行业,医学领域已明确颈椎病、腰椎病与久坐、久站等职业行为直接相关,但该关联尚未通过政策法规予以法定认定,未纳入国家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这一“医学有结论、政策未明确”的现状,导致机关、事业单位在设置盲人推拿岗位时顾虑重重,担心因缺乏政策依据引发社会层面的负面评价,岗位安置工作难以推进;另一方面,通信、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等领域虽存在岗位潜力,但残疾人就业融入度不足,且当前帮扶响应呈现“企业积极、*滞后”的明显分化——企业(如三大运营商)已主动对接残联探索客服岗位开发,部分企业已完成岗位需求梳理,但机关、事业单位尚未有明确行动,普遍以“残疾特征与岗位适配难”为由拖延推进,直接影响帮扶计划整体实施实效。
二、多领域协同就业帮扶实施路径
(一)推动盲人按摩岗位规范化安置
1. 完善政策法规支撑:推动人社、卫生健康部门联动,以医学领域已证实的“职业行为与病症关联”为依据,启动政策修订调研,形成《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修订建议稿)》,将办公人群因久坐、久站引发的颈椎病、腰椎病纳入其中,通过法定程序明确其职业属性,为机关、事业单位设置盲人推拿岗位提供合规政策依据,彻底打消岗位设置顾虑。
2. 加强社会认知引导:由宣传部门牵头,联合文旅、残联等单位,在政策修订期间同步开展宣传,通过地方电视台公益广告、政务新媒体健康科普、社区健康讲座等形式,传递“医学关联结论”与“政策认定进展”,宣传盲人按摩在缓解职场职业病中的专业价值,引导社会形成对该类岗位的正确认知,消除“岗位多余”的误解。
3. 规范岗位设置标准: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合理设置盲人推拿岗位,将其纳入单位健康福利体系,明确基础推拿服务频次,及“建立职工健康服务档案、定期反馈服务效果”的服务规范;由残联、人社部门建立评估机制,核查岗位运行情况,确保岗位实用高效、避免空设。
(二)拓展多部门特色就业岗位
1. 通信与*公共服务领域岗位开发(联合三大运营商):依托三大运营商已有的帮扶基础,人社、残联与企业完成对接,明确残疾人岗位设置方向——除运营商自身客服岗外,重点拓展*公开投诉热线岗位安置,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热线等,推动企业完成盲用操作系统配置、简化热线操作流程,确保盲人及肢体残疾且具备语言沟通能力的残疾人快速上岗,既补充*公共服务热线的服务力量,也进一步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巩固企业帮扶成果。
2. 城市管理辅助岗位设置(联合路政、城管、交警部门):针对机关单位响应滞后问题,住建、公安交管部门牵头,联合残联制定《城市管理残疾人辅助岗位方案》。方案需明确三项核心内容:一是岗位职责,以“劝导为主、不直接执法”为原则,配合执法人员劝导占用盲道、违规摆摊行为,尤其鼓励盲人辅助人员结合自身出行体验,向违规者直观传递盲道对视障群体的重要性,用自身经历感化对方;二是人员筛选标准,需持有残疾证且具备基本行动能力;三是保障措施,为岗位配备安全防护装备。要求路政、城管、交警部门在方案发布后完成岗位招录,推动机关单位主动落实帮扶责任,同时发挥残疾人在城市管理中的独特共情价值。
三、保障措施
1. 建立政企响应督导机制
- 责任分工:由残联牵头,人社、督查部门配合,成立专项督导小组,残联负责统筹协调,人社负责统计岗位落实数据,督查部门负责对滞后单位进行约谈。
- 督导要求:统计企业岗位进展、机关单位方案制定情况;核查机关单位岗位招录启动情况,对未启动的单位发放《整改通知书》;验收所有单位岗位落实结果,对仍未落实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将结果纳入单位年度绩效考核。
2. 落实残疾人权益保障:残联联合人社、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开展权益检查,重点核查三项内容:一是薪酬待遇,确保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与同岗位健全人同工同酬;二是工作环境,通信及*投诉热线岗位需配备盲用系统,城管辅助岗位需配备安全防护装备;三是社保缴纳,确保用人单位足额缴纳“五险一金”。同时开通“12385残疾人权益投诉热线”,24小时受理投诉,保障残疾人稳定就业、体面就业。